慈善项目
鄢陵县慈善总会2021年困难大学生救助活动实施方案
为帮助困难家庭学子圆大学梦,使其充分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爱,经研究决定,联合鄢陵县教体局和各镇开展2021年困难大学生救助活动。特制定如下方案:
一、资助标准和名额
(一)资助标准。2021年困难大学生救助活动共计投入10万元,资助2021应届困难大学生30名:其中市慈善总会投入资金2.5万元,资助困难大学生5名,每人资助5000元;县慈善总会投入资金7.5万元,资助困难大学生25名,每人资助3000元。
(二)2021年名额分配:
教体局:市慈善总会资助应届困难大学生5名,县慈善总会资助应届困难大学生13名,合计18名。
各 镇:县慈善总会资助各镇1名应届困难大学生,合计12名。
二、受资助条件
(一)被推荐的受资助大学生,系我县辖区内困难家庭学生,2021年被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大学录取,品学兼优,热爱中国共产党,热爱祖国,热爱家乡。
(二)家庭经济困难考核指标:重点是因灾、因病、因残致贫家庭的学生或孤儿(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)。
(三)已接受其他社会团体和组织资助的不参与此次资助活动。
三、活动时间
7月中旬至7月下旬,接受报名并完成申报材料。
四、活动步骤
(一)启动报名阶段。7月9日,许昌市慈善总会网站、鄢陵县慈善总会微信公众号公布助学活动公告,启动助学仪式。7月12日至7月15日,活动宣传阶段。新闻媒体广泛宣传,在许昌日报、许昌晨报同步做好宣传、报道。7月16日至7月30日,接受报名阶段。一是由困难学生家庭提出书面申请,提供低保证或重点优抚对象相关证件及大病相关证明材料(原件及复印件)、入学通知书(复印件)、困难学生本人身份证(复印件正反面)、本人银行卡复印件(须为中原银行)。二是市慈善总会资助的应届困难大学生,填写《许昌市2021年度福彩、慈善助学公益活动申请表》,填表后报送居(村)委会、社区、乡镇出具意见盖章,县慈善总会审核盖章,报市慈善总会审批;县慈善总会资助的应届困难大学生,填写《许昌市2021年度福彩、慈善助学公益活动申请表》,填表后报送居(村)委会、社区、乡镇出具意见盖章,报县慈善总会审批。
(二)入户调查阶段。8月2日至8月4日,市、县慈善总会联合县教体局、各镇组织人员对申报学生进行入户调查。
(三)公布名单阶段。8月18日,在许昌市慈善总会网站、鄢陵县慈善总会微信公众号公布受助人员名单。
五、材料审核
(一)县教体局和各镇负责统筹分配受资助名额和具体条件、相关资料的审核把关。县教体局和各镇务必于7月30日前将申报学生材料报送至县慈善总会,逾期不再接受申报。
(二)8月4日前,县慈善总会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登记并审核。
(三)8月17日前,确定资助名单。
(四)拟资助对象名单8月18日至20日在许昌市慈善总会网站、鄢陵县慈善总会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,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受资助对象。
六、资助金发放办法
最终资助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。受资助学生提供相应证件(大学录取通知书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),由市、县慈善总会通过银行将资助款转入本人账户。8月下旬将邀请部分受资助学生和受资助学生家长代表参加在市、县举行的资助活动发放仪式。
七、费用预算与来源
本次活动资助金10万元,从市本级公益金中列支2.5万元,从县级公益金中列支7.5万元;所需相关宣传费用根据实际支出,从县慈善总会业务费中列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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